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52.“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这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是指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如下文所述;“公绵羊”是指人里面的内在之物,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10042节);“坛”是其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如刚才所述(10051e节)。
要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内在,一个外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和外在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在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在重生;这种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二者里面的结合。类似的过程发生在主的人身里面。然而,论到祂的人身,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它得了荣耀,因为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这至内在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是神性本身;祂从耶和华成孕。神性本身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主将祂的人身与这神性合一,从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故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祂的人身得了荣耀,因为“荣耀”就是作成神性,如刚才所述(10053节)。与公绵羊和羔羊的燔祭有关的代表描述的就是祂的内在人或内在人身的荣耀。
“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示将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与祂人身的内在合一。这样做首先是因为,祭坛是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烧燔祭所用的坛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10051e节所提到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其次是因为,作为燔祭而被烧的“公绵羊”表示与人同在的内在之物,因而表示主之人身的内在(10042节)。由此明显可知,“把整个公绵羊作为燔祭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
58.最后,必须说明的是,凡拥有天堂在自己里面的人,不仅在属于他的最大或总体事物上拥有它,还在最小或具体事物上拥有它;这些最小事物以一种形像重复最大事物。这一点出于以下事实: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并且与其主导爱是一样的。这主导爱流入并排列细节,处处产生它自己的样式。在天堂,对主之爱是主导爱,因为在那里,爱主高于一切。因此,主在那里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流入所有天使和每位天使,排列他们,给他们披上祂自己的样式,使凡祂所在之处都成为天堂。正因如此,一位天使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一个社群就是一个较大形式的天堂,所有社群合在一起就是一个最大形式的天堂。主的神性构成天堂,祂是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参看7-12节)。
注:每个人的主导爱就在其生命的每一个事物中,因而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一个事物中(6159, 7648, 8067, 8853节)。人与其生命的主导品质是一样的(987, 1040, 1568, 3570,6571, 6935, 6938, 8853-8858, 10076, 10109, 10110, 10284节)。当爱与信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就在人之生命的一切细节中,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8854, 8864, 8865节)。
1728.“他是祭司”表示爱的神圣,这从圣言中“祭司”的含义清楚可知。主有两个角色,即:君王和祭司。君王或王权表示神圣真理,祭司或祭司职分表示神圣良善。前者是神性属灵的,后者是神性属天的。作为君王,主以神性真理掌管宇宙中的每一个事物;但作为祭司,祂以神性良善掌管每一个事物。神性真理是祂的整个国度无处不在的秩序本身,该秩序的一切律法就是真理,或永恒的真理。神性良善则是该秩序的真正本质,它的每个方面,或每个点都是怜悯。这两者,即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归于主。如果唯独神性真理是祂的,那么没有一个凡人或灵魂能够得救,因为真理会将每个人都判入地狱。但神性良善,也就是怜悯的本质,会将每个人从地狱提升到天堂。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就是犹太教会中君王和祭司所代表的;麦基洗德作为撒冷王和至高神的祭司,也代表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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